在走访各地教会中,会看到有的教会的教职同工中还有“教师”的圣职称呼。我曾提醒:依据中国基督教两会的《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修改说明,我们的基督教会的“教师”一职已经被取消了。
由于有的教会信息有点滞后,在教会里面还有称教职同工为“教师”的,那么下面我们来看看修改说明。
《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修改说明(三)
二十七条 :修改教会圣职为主教、牧师、长老三种,取消原来的教师(副牧师)。主要考虑是:教师(副牧师)原本就只存在于个别教会,自原《规章》加入“教师(副牧师)”相关内容后,各地教会反映问题很多,不利于培养年轻教牧人员。本次修改取消“教师(副牧师)”圣职。
同时,在第三十条中规定对于已经被按立为教师(副牧师)超过一年,且符合按立牧师条件者,应按照相关程序按立为牧师。具体做法由各地自行规定、安排。与此相适应,《规章》中删除其他与“教师(副牧师)”有关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明确教牧人员包括圣职人员、教士和传道员。尚未按立圣职的神学毕业生通称为教士;传道员包括参与讲道的执事和义工传道。主要考虑是:把受过神学教育的神学生与参与讲道的义工区分开来。(以上信息来自于《天风》)
"教士(Clergy) 亦译‘教牧’、‘牧师’、‘神职’。泛指在基督教教会中担任教职、负责教务的神职人员,即任何教会中的神父或牧师。源自希腊文kleros,意指‘某人传承的财产或份额’。早期教会曾用以指基督教社团的所有成员,认为整个教会乃上帝的财产(kleros);其复数形式为kleroi,意即‘各使徒负责的不同教牧地区’,由此构成其教牧社团的整体(kleronomia)。公元2世纪以来,教会出现主教、长老和执事三级教职,从此亦形成教士与平信徒的区别。其主要职责是领公众礼拜、讲道、事圣礼和处理一切教会工作。"(丁光训、金鲁贤主编:《基督教大辞典》第309至310页)
透过以上我们就可以明白了:教会的专职传道人今后不要再称呼神学院毕业的同工为“教师”了。确实,“教师”的称呼一是容易和社会学校的教师混淆,再一个就是大多数教会已经没有这个称呼了,而是称呼为教士。这样,按照基督教全国两会的规定来规范、统一主内教职人员的圣职称呼是有必要的,也是应该的。现在许多的教会不仅有了教士的圣职,有的已经为本堂的教士装备了“教士服”。
教士服是基督教在特定场合穿着的具有宗教信仰象征意义的服装。常见的有黑色的长袍,长袍的领口和袖口可能有简单的装饰。教士服的款式相对宽松,方便进行日常的劳作和修行,与牧师、长老圣服的区别是没有“圣带”(圣披)。
当然这些都是形式上的,最主要的是牧师、长老和教士都是神的仆人,是牧者。但是这种形式也是必须要有的,这是象征着上帝的旨意和教会的权威,引导信徒进行礼拜和信仰生活,更多地体现了神职人员的属灵身份和对上帝的全身心奉献。圣服不是彰显个人的个性,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到基督的身上,他们是以耶稣的名义服事;标志着他们已经披戴了基督;体现圣事的庄严性、统一性和仪式感。如果在做圣事的时候还随便穿世俗的衣服,是不适宜的。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