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姊妹在婚姻中遇到了难处。丈夫不仅在感情上背叛她,身体上也出轨了。为了孩子,她只能默默忍受,但丈夫却变本加厉,甚至以此来羞辱她:“你真没用,我都出轨了,你还一点反应都没有。”这让A姊妹感到尊严尽失。更令她痛苦的是,还有人劝她:“我们是基督徒,要学会宽容和爱,不能随便离婚。”如今,她的孩子也变得叛逆,不仅信仰上不顺服,在学校也不认真学习,还因打架闹到了派出所。最近,丈夫更是过分,公然和几个朋友去寺庙参拜,这让姊妹无法忍受,内心彻底崩溃。
59岁的B姊妹也有着类似的遭遇。她21岁时就生了孩子,此后就独自承担起照顾家庭的重担。不管是家里种地,还是做小生意都是自己一个人。如今丈夫有了外遇,她只能独自伤心。同样,周围人也只是劝她:“我们是基督徒,不能离婚,要多包容,要忍耐。”这让B姊妹感到痛苦不已。
我们常常劝遭遇婚姻危机的姊妹“要忍耐、要宽容、不能离婚”,却很少设身处地为她们着想。如果是我们自己遇到这些事情,恐怕就不是几句"要隐忍"那么简单了。
从信仰的原则来说,若婚姻问题没有触及信仰原则问题,如性格差异等导致的日常矛盾,强调隐忍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触及到信仰原则问题,比如信仰逼迫、出轨、家暴、吸毒犯罪等等,就不能简单地以"要隐忍、不能离婚"来应对,这样的处理反而可能纵容对方变本加厉。
我们应当给予受害方实际的帮助:帮助他们与对方进行善意沟通,劝阻他们远离罪恶。当然,对方不一定会听从悔改。若经过多次劝诫仍执迷不悟,甚至变本加厉,就需要考虑更严肃的处理方式。若对方持续不知悔改,离婚也应当成为可考虑的选项。
基督徒确实要有爱和包容,但这并不代表失去原则、无条件忍让。正如上面提到的两位姊妹,她们的“隐忍”实际上是无奈的退缩,被“这是主的教导”、“离婚是得罪神”、“要隐忍,要包容”等言论所束缚。这样的隐忍会使我们失去在主里面的喜乐与积极性。须知,真正的喜乐不是来自放纵私欲,是来自在主里遵守主的道。
基督徒要正确地看待“隐忍”和“包容”的真义:包容和隐忍本身没有错,但这并不代表无原则的纵容。如果对方触犯了信仰原则且不知悔改,却仍要求受害者无条件包容,并将不包容等同于不属灵,这样的观点是极其危险的,甚至会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基督徒的隐忍不应以失去属灵喜乐为代价,更不能让隐忍变成持续加重的痛苦。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