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有一股不太健康但又常常发生的事,什么事呢?就是遇到事情的时候,人们往往习惯以发火动怒来解决问题。尤其是在一些领导面对下属的时候,当下属无法及时有效处理事情、或者是重复犯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对下属大发雷霆,甚至有时候还会带着一些粗话、脏话。
这些人之所以习惯以发火去处理问题,一个可能是养成了一种习惯,成为了一种风气,别人都是如此,所以自己如此,也就不稀奇了。二个可能是不需要付出代价,尤其是大的对待小的、领导对待下属,更不需要因为发火付出代价。三个也可能是为了彰显权威,以大发雷霆彰显自己的权威与存在感。
既然职场中甚至社会层面上有这种风气出现,那么基督徒可以效法吗?可以照搬照套,如此而行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看一个事例。有一位毕业不久的神学生,应聘到一间教会种服侍,试用期半年;不过,初来乍到,就被重用,被安排在重要的服侍岗位上。
按理来说,这本是一件好事,尤其对于刚刚进入教会服侍的同工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若是把握好了,以后的服侍之路会更好走。只是对于这位毕业不久的同工的来说,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呢?因为责任大,就意味着压力也大,若是自身的承压能力不强的话,缺点就会被暴露出来。
这位同工就是如此,短短半年的服侍,虽然用心服侍了,众信徒的评价也不错,会讲道,也用心服侍,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却暴露了一个缺点,那就是容易发火,只要压力来了,情绪就容易出来,紧接着就不知道会在哪个点上爆发出来。
反正服侍了短短半年时间,竟然发火数次,而且这些发火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对着同工们,这些同工包括义工、专职同工,更是包括教会中的核心同工,如堂务主任、重点事工部门的负责人、教会的建会元老。
不用多想,该同工要为他的发火甚至是动怒付出代价,甚至要为此付出数倍乃至于十倍的代价。事实上,也就是如此。短期来看,该同工发火带来的结果是他与同工之间关系紧张;长期来看,试用期满后就失去了继续在那间教会服侍的机会。
其实,我们在圣经中也常可以见到一些发火的例子。比如该隐,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之所以熟悉,在于他是亚当的儿子,更在于他是个杀人犯;而且,所杀的人,还是亲兄弟;并且,还是在兄弟无错的情况下被杀。显而易见,该隐之所以杀人,其实也就是来自于怒气,圣经记载他大大的发怒。(参创4:5)
再比如摩西。摩西是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他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做了非凡的事情,不仅带领浩浩荡荡数十万的以色列人出埃及,而且还是能被称为神朋友的人物。只是可能为人所不知的是,摩西也曾经因为怒气杀了埃及人,导致他不仅没有办法实现拯救以色列人的抱负,就连他自己也被迫逃到了旷野之中。
以上几个例子就可以使我们知道,发火、大发雷霆并不适合于基督徒,基督徒并不能以发火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且,实践证明,发火不仅不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往往的时候还会导致次生问题的产生。比如,摩西发火,杀死了埃及人,不仅没有帮助到以色列人,反而还导致他自己被迫流离失所。
那位神学生在遇到事情来临的时候,需要的是心平气和的沟通,而不是事情来了就有了情绪,以至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气,向着别人发火。他发火可能并没有坏心,但教会会通过此事考察他的承受能力、办事能力、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以及如何待人接物;最终,教会不再认可那位神学生,彼此分道扬镳。
经上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9)作为基督徒理当要向主耶稣学习,其中要学习的重点之一,就是学习他的柔和谦卑。主耶稣作为上帝,掌管一切、管理万有,都柔和谦卑,何况我们呢?祂以柔和谦卑的心,吸引人归向祂的名下,而我们还是以怒气对待人,并以此彰显自己的权威吗?显然不能。
对于基督徒来说要的是学习主耶稣的柔和谦卑,而不是发火、大发雷霆,如此一来,只能使问题更多,输的也更多。所以,基督徒一定要认识发火的危害性,认识到发火并非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乃可能是中了魔鬼的诡计,给仇敌留了地步,以至于使人品尝了发火的苦果,而不是由效法神、顺服神而来的平安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