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中的传道人也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这些流动的传道人有些是自主流出去的,有些是经过双方沟通之后流出去的;当然,也有些是被辞退的,可以说,是被迫流出去的,不得已而为之。
那如何看待那些被迫流出去,也就是被辞退的传道人呢?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又较难以回答的问题,因为具有一定的争议性。
先从简单的角度来说。一个是从组织角度来看。教会虽然是个有信仰的属灵团契,但也是个组织,既然是个组织,那么就有组织规矩、组织纪律,若是哪个传道人触犯了相关的组织纪律,那么辞退也在所难免,有理有据。
就比如一个公司员工一样,进入一家公司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内容之一,就是有关于辞退的约定,若是触犯了其中的红线,就有被辞退的风险;若是被辞退了,当事人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违约在先。
二个从信仰的角度来看。基督信仰并不是空洞的,乃是实实在在的;也不是如一些民间信仰一样,仅仅存在于口头传说,而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其中也有一些红线,若是触犯了,那么也意味着被“辞退”。
例如,传讲与真理不一样的道理。圣经只有一部,但有些所谓的传道人却会利用圣经讲与圣经不一致的道理,与真理对着干,去传讲歪理邪说。把这种人赶出去,也是应当的,免得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再如,道德失范,无法荣神益人。信仰要在生活中体现出来,而不是信仰归信仰,生活归生活;若有传道人淫乱、违法犯罪等行为,那么就是道德失范,违背了信仰,无法在人前有好的见证,虽属于被动流失但也未尝不是好事。
总而言之,教会有教会的规矩,信仰有信仰的要求与约束,若是哪个传道人违反了规矩、违背了信仰,被动流失出去也没有可惜的;然而,一些事情,并不是如此简单、明了,而是情况特殊、复杂,以及加了杂质在里面。
情况有特殊、复杂性,以及加了杂质。那么就说明在辞退这件事情上,又会有一定争议性;所以,简单之后,还需要再从复杂的角度去看。有什么复杂之处呢?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
一个是制度的透明性及公正性。如今的一些教会,不要说当尊重、执行制度了,可能连贯的制度都没有,全凭嘴说;还有些教会,制度虽然有,但“阶级”严重,且随意改来改去。如此情况,何来说服力?争议也就在所难免了。
二个是存在专权、绝对权利的现象。有些教会权利被一个人抓着不放,有着教会权利被家族化,有些人做事武断、专制。此种情况下,意识形态的打压、排除异己不可能不会发生,若不然的话,何来的专权、何来的世袭与专制?既然如此,那么争议,也就在所难免,甚至不可能不会发生。
三个是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若是教会在争议之下辞退传道人,那么极可能带来的结果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可能面临教会分裂、信徒信心动摇;教会及当事人形象受损等一系列次生问题产生。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此节经文对于教会及此事,是个极好的教导。它告诫教会组织及行使人,在动用权利辞退传道人的时候,事先要反思及评估其制度透明性、公正性,以及权力是否被滥用,有没有有效的权力制衡等,免得因公权被私用等做出了备受争议、害人害己的事。
此外,这节经文对于传道人来说也是个极好的教导。告诫传道人,遵纪守法、活出信仰,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不可或缺,也是为传道的底线。只有如此,传道人才有资格传好道,也才有自信对可能出现的风波抱有起码的底气。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