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道时,听到某教会这样一件往事。王姊妹虽然在教会侍奉了二十余年,但平时口碑不好,尤其是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原先,她常常偷摘同是诗班成员的李姊妹家种的南瓜、冬瓜。那时在农村,很多人家总会在自家屋前屋后种些时令瓜果。李姊妹家当时是瓦房,后面没有围墙,瓜果被顺手牵羊是常事。虽然李姊妹怀疑是王姊妹,但没有证据,加上几个瓜也不值几个钱,便一直隐忍未言。
后来,李姊妹家要翻建新房,她丈夫本就是瓦工,贴砖砌墙的手艺都会做,农村自建房也不是很讲究,为了节省开支,于是找了一位帮工打算自己修建。施工期间,院子里总是堆着很多的水泥、黄沙等建材。他们担心会被偷,毕竟几个瓜都有人偷,何况这些呢?儿子便提议安装监控摄像头。那时农村装监控的人家还很少,王姊妹对此也是不了解,以为摄像头和人的眼睛一样,白天看得清楚,天黑就看不见了。
谁知在某天晚上她又开始行动了,将李姊妹家的一袋水泥拖回家了。结果可想而知,第二天李姊妹的儿子循着监控找上门来,将被盗的水泥原样拖回。刚开始王姊妹还不承认,直到对方拿出监控录像,她才哑口无言。
即便如此,事发后王姊妹仍然到教会参加侍奉,照常上台献诗,好像那桩偷窃事件从未发生过。更令人困惑的是,教会对这件事情也没有什么回应,既没有暂停她的侍奉,也未找她谈话。这种不作为引发了很多弟兄姊妹的不满:难道参与侍奉的人就可以不受约束吗?
这不禁引发我的思考:作为教会侍奉同工,是否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现在一些基督教两会和教堂虽然特地设立了监事会,但这些机构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是仅仅流于形式呢?如果教会同工缺乏必要的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难道非要等到事态严重到涉及异端或确有贪污证据时,才被动应对吗?
事实上,教会中确实存在一些侍奉同工的言行也带来负面影响的案例,比如男女关系问题或其它属灵生命问题。当这类负面声音出现时,教会是否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呢?如果确有其事,是否应该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若纯属谣言,又该如何为相关同工澄清事实呢?对于那些确有不当行为且证据确凿的同工,是否应当暂停其圣工,直至悔改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恢复侍奉资格呢?这些是否应当建立一套相对完善且合理的标准?
当然,对于如何妥善处理这类问题,我并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提出这些疑问,是希望引发更多人的思考。期盼有经验的牧长同工能够就此给予指导,共同寻求合神心意的处理之道。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基层教会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