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老教堂由于面积小,适应不了聚会,于是教会就花了将近600万元买了一个楼房,想要作为新教堂,可是买完之后却被通知不允许做宗教活动场所;一个教堂被政府征用土地后,移迁到另外一个地方,但是他们选择的是一个远离市区、交通不发达,连公交车都没有的地方,由于不方便,结果信徒骤减了50%以上;一个教堂在建设过程当中,由于不懂工程造价(预算),也没有请专业的人士来帮助,结果,预算要比市场上的价格高出了30%,教会的资金受到损失,也造成了被质疑有腐败等问题的不良影响;一个新建的教堂,外表雄伟华丽,可是经过几年后却发现由于当时施工方(乙方)偷工减料,造成了一个“豆腐渣工程”,不得不再次花300多万元维修;一间乡镇教堂,已经破败不堪,信徒们齐心合力奉献15万元现金准备建堂,由于传道人不懂法律法规,和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草台子”施工队(个人)签订了一份所谓的合同(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文书),而且他不按照建筑市场的规矩办事,一股脑儿把15万元现金外加3万元全部给了这个人,“施工队”把架子搭上以后,过几天就蒸发了,教堂受到了损失……
为什么会出现这类问题?根源在于教会在进行重大决策(如购置、搬迁、建设教堂)时,在专业性、合规性、风险评估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系统性缺失。比如:缺乏法律合规意识、前期调研不足,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项目管理能力薄弱、预算严重超市场价、缺乏专业监理,没有聘请独立、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施工过程、材料质量和工艺标准;教会缺乏懂工程的人员,无法有效识别偷工减料等行为;合同约束力不足,合同条款对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约定可能不清晰或不严格,让不良施工方有机可乘;决策过程不科学、不透明:教会有“一言堂”的长官意志或小圈子决策,由少数领袖或负责人主导,缺乏广泛的民主协商和专家论证;信息不透明,决策依据、方案比较、成本细节等信息未向广大信徒或相关管理委员会充分公开,导致质疑和事后追责困难;有的教会在建新堂时过于片面理解我们的信仰,强调所谓“神的带领”或“信心”,而忽视了必要的专业调研、可行性分析和科学决策,所以才造成上述的问题出现。
我们的基督教活动场所是信教公民开展集体宗教信仰活动的场所,其改建或新建建筑物,与广大信教公民密切相关,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须纳入政府管理范畴,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进行把关。《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手续。《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消防、自然保护地等有关法律、法规。
亲爱的教牧同工、弟兄姊妹,当我们的教会需要建设新教堂的时候,应该如何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上述所例举的问题呢?还记得在路加福音14章28节至30节中主耶稣基督的圣训吗?“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这段经文是告诉我们,主耶稣不要人糊里糊涂地跟从祂,正如盖房子的人必须先计算花费,人在委身跟从主之前,也必须先考虑主对跟随祂的人有何要求。那么主耶稣基督的这段比喻也是从“盖一座楼”的实践经验中来的。我们有的教会在建设新教堂,即盖一座楼的时候,有没有因事先计算花费(也就是工程预算)不够仔细,而出现超预算、资金不够的情况呢?有没有草率开工造成后果的?有。有没有开了工,却不能完工,造成拖拖拉拉、“长期作战”,甚至是烂尾工程的呢?有。这是为什么?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怎么样要来建设我们的新教堂?今天我们就来分享这个话题。
由于本人退休前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做负责人,因此拥有职业敏感,在跟教会负责人关于建新堂的谈话中,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漏洞和问题。
没有懂内行的人负责,也不聘请内行的人来管理、检查、审核、监督建堂工作;新建教堂的项目合同、技术指标等不完备;设计上存在着自我设计、而不是专业设计公司设计的严重缺陷;建筑材料、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缺失;教堂工程项目的合同不完备,有的甚至连竣工的期限都没有明确;为了达到省钱的目的,在设计、监理、预算等方面都没有聘请专业的人士或公司来做,而是自己来做;教堂的选址非常不好,有的甚至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僻地区,导致将来信徒的聚会不方便、造成信徒流失;在各种批文和手续没有完备的情况下就开工,所谓的“先上车后买票”,造成了施工期间被制止和损失;单纯地为了追求节省资金,而不注重施工队伍的资质、建筑材料的合格,成为“糊弄”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不环保、不阻燃,并且急于搬进新的教堂开始聚会;南方的教会忽略了防白蚁工程的设计、有的在防震和防洪等方面注意得不够;对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能完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上述的问题,大多数都发生在一些工程规模不大的教堂,所以就显得有些草率,容易出现问题。但是不管教堂的大小,它都是为神建设的圣殿,是为信徒提供敬拜聚会的场所,应该如同建设大的教堂一样要求和建设,要使教堂成为百年的基督教建筑。
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教堂建设的合法性、安全性、经济性和长久性。许多负责人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热情驱动下仓促开工,确实容易留下隐患。下面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提出八个方面的建议,这里我们按照惯例把教堂方称为甲方、施工方称为乙方。
一、建新堂的原则
主要有五项:依法依规审批与登记、经济负担能力、规范资金筹集与使用、合理规划空间、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条件。
教堂建设不论大小。其本质上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工程建设、规划、土地、消防、环保、宗教事务、招投标、合同、质量安全等全方位的法律法规。不能因为其宗教属性而忽视基本的建设程序和规范。
1.注意合同的正规性、严谨性(包括工程期限等)
法律依据:应该遵守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若需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还有强制使用标准文本,必须采用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XXXX)。这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避免霸王条款和遗漏关键内容的基础。
2.明确关键条款,主要包括:
工程范围与内容:极其详尽,包括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附件。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明确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约定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支付比例、条件和时间节点,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工期: 明确开竣工日期(精确到日)、总历天数。详细约定工期顺延的条件(如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甲方原因等)及确认程序,以及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式)。
质量标准:明确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具体的质量等级目标(合格、优良等)。
安全文明施工:明确乙方责任及甲方监督检查权。
变更与签证:严格约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程序、权限、时限和价款调整方式。
材料设备供应:明确甲供、乙供范围,乙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程序。即使是包工包料也要明确这些。
竣工验收与移交:程序、标准、时限。
质量保修:保修范围、期限(尤其是主体结构、防水等法定最低保修期)、责任、保修金比例及返还方式。
3.有关法律法规的事项
保险:明确双方需购买的保险(如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等)。这样尽可能把甲方的损失转移给乙方。
工程争议解决:明确是诉讼还是仲裁,以及管辖地,建议走仲裁的方式为好,这样会减少到法院走诉讼的麻烦。
律师审核:合同签署前,必须聘请熟悉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的律师进行审核,请注意是要熟悉建设公司法律的律师,而不是随便找一个律师。确保合同合法、有效、严谨,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4.注意施工方(乙方)的资质、安全许可、信用等。
乙方作为施工方要有建筑资质,不能随便找几个人组成一个临时的施工队,就来建设新教堂,这是不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严格审查资质证书: 核查施工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确认其资质类别(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必须覆盖拟建教堂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如跨度、高度、结构形式)。资质等级过低无法承揽大型或复杂教堂工程。
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查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其执业资格和业绩经验需匹配项目要求。
核查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五大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查询信用信息: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评估其信誉。
请注意项目的建设必须是“一手”的,避免挂靠、转包、法分包,合同中明确禁止这些违法行为,并约定严厉的违约责任。加强履约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5.特别注意规范资金筹集与使用。简单一点说就是注意资金的筹集要合理合法,千万不能私募资金,包括集资建堂等,这是违法的。笔者曾经为一个教堂“集资建堂”提出了建议,他们在发的通知就是“集资建教堂”,承诺多少年以后连本带息都还,这是违法的。
二、把好各个环节的“关”
建设一个新的教堂,不管大小我们都要遵循上帝的旨意,为打造一个百年的教堂把好关,当好神的管家,注意把好“关”。
1.把好教堂设计关
教堂的设计很重要,在传统的房地产开发中设计占到整个工程的百分之二十,一个好的、合理的设计,可以节省很多的建筑材料,既节省建筑成本;同时也会更加好的展示基督教堂的风采和神的荣耀。
关于教堂的内部设计提一点建议,就是一定要符合我们基督教的信仰,有的教堂找了艺术家、专家给设计,结果变了样儿,走了形,连十字架都和我们传统的不一样,类似东正教,这样不行。
设计方案至少要有两套以上,而且要经过多数的教堂的班子成员和信徒代表的审查同意。
2.把好工程预算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若涉及政府资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这方面强烈建议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图纸、规范、市场价格)、项目齐全、计算准确。
遵循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计价,清晰列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
3.把好工程招标关。
新堂的建筑规模若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或地方规定、教会内部规定要求招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竞争确定合理中标价。
明确预算约束力:合同应明确预算(或中标价)是合同价款的基础,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防止预算超支。重大变更需重新进行造价审核。
建立支付审核制度: 工程款支付前,应由监理、甲方代表(或聘请的造价咨询)根据合同、实际进度和签证单严格审核支付申请。
4.注意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
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
合应该同明确约定: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国标/行标)、生产厂家(或可接受范围)、检验要求。
请注意“三证”核查: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以及按规定需要进行的复试报告(如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电线电缆等)。以钢筋为例,钢筋力学性能、反向弯曲性能、化学成分和重量允许偏差等均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大的教堂工程项目请注意进场验收与见证取样送检:
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必须严格进行进场验收,核对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资料。
对涉及结构安全、环保、防火等功能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由监理(或甲方)见证,按规定比例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这是法律强制性要求。
封样与留样:对关键材料可要求乙方提供样品封存,或对进场材料留样。
甲方有权独立检测:合同中可约定甲方有权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材料进行独立抽检,费用责任归属按合同或检测结果确定。
5.必须要有项目工程监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通常涉及国家重点、大中型公用事业、成片开发住宅、利用外国贷款等,具体看项目规模和性质,地方可能有更严规定),必须委托监理。即使不属于法定强制监理范围,也强烈建议聘请监理。
公开择优选择: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如房屋建筑工程)、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
明确监理权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详细约定监理的范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内容、权限(特别是对工程质量的否决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字权)和义务。
确保监理独立性:甲方应支持监理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干预其正常履职。监理应常驻现场,配备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
赋予监理关键权力:特别是材料验收签字、隐蔽工程验收签字、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字等,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6.关于建筑这方面,我们的教会负责人可能不懂,这情有可原,但是你要懂怎样用属灵的智慧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上帝所用。比如我们的教会信徒当中就“卧虎藏龙”,有的信徒本身就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有这样一个例子:在北方某一个教会建堂的时候,甲方,也就是教堂一方的项目负责人就是一位信徒,他本身就是一个有资质的建筑工程师。这个项目由他负责以后,组成了一个建堂的工程领导班子,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建堂任务。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单打独斗不行,要调动一切我们所能利用的因素,其中包括我们主内的信徒。“无智谋,民就败落;谋士多,人便安居。”
好,由于篇幅文字较多,为了阅读方便,这个话题我们今天就暂时分享到这里,请继续关于这个题目的下一篇。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