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中年姐妹十分愤怒,原来她得了精神方面的疾病,希望牧者能够为她祈祷,并放在教会的代祷事项中。
她所在的教会每周都有祷告会,专门为一些有需要的弟兄姐妹祷告。由于是牧者带领,加上不少弟兄姐妹同心合意地祷告,有的信徒认为这十分有效果,于是就有不少遇到难处的主内肢体把自己的情况汇报上去,在祷告会上祈祷。
可是当牧者说出代祷名单以及事项时,居然把姐妹的具体病情说了出去。这让姐妹感到十分气愤,觉得当前社会对于精神疾病尚存在排斥,不愿公开自己的病历,害怕遭到人们的异样眼光。牧者只需说为疾病代祷就行,怎么就把病情给说出去了?今后还怎么在待在教会呢?
虽然这位姐妹的想法难免有些极端,很多弟兄姐妹都充满爱心,应该不会去排斥她。而且不少人与姐妹素不相识,也不知道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到底谁。可是在祷告会中,随意暴露他人的隐私,确实是非常错误的事。
从法律上看,“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一定范围之外的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的权利。”而从人性看,每个人都难免有一些属于个人空间的事情,比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通信秘密、身体缺陷或疾病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人们内心的私密处,其中不乏一些特殊癖好以及人性的软弱等等,是不愿将其公开,为外人所知的。
个人隐私是否公开,完全在于个人意愿。有的人会向人述说自己的某些隐秘事,但仅限于自己所信任的人,并会要求对方务必保密。从这位姐妹与牧者的关系看,她是出于对牧师的信任,才把自己患病的事告诉她,并希望她为此代祷。可并没有要求其在公祷时提及她的具体情况。这位牧者显然在带领祷告时考虑不周,无意中泄露了姐妹的隐私,从而造成了两人的不愉快。
教会举办祷告会非常好,只是在祈祷时,一定要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在教会生活中,信仰伙伴之间出于相互信任,向对方透露一些个人隐私是常有的事。可有的人出于热心,觉得拿出来祈祷是在帮助肢体,就把这些事情公开说了出去,结果就泄露了他人隐私,导致关系出了问题。
比如有位姐妹比较好面子,可她儿子学习不好,不希望太多人知道。而她的亲密同工出于对其孩子的关爱,就擅作主张在团契的代祷中加入了姐妹儿子的事情。这让姐妹十分恼火,拉黑了这位同工,并退出了事工团队。尽管这种做法有些偏激,但这位同工的做法确实存在严重问题。
当弟兄姐妹向我们推心置腹,告诉我们他的隐私时,我们不能辜负他们的信任,要懂得保护好其信息,可将其外泄。假如我们觉得对其有负担,可以独自为其代祷,而不可在未征得对方同意时,拿到公祷上说。
虽然基督徒彼此为弟兄姐妹,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我们要懂得与人交往的边界,保护好自己以及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