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基督教堂举办救主受难日圣餐礼文崇拜

作者: 李真
来源:福音时报
2025-04-19 10:49:36
分享与播放

4月19日晚7:30—9:50,江苏盐城市基督教堂举办了救主受难日圣餐礼文崇拜,整场崇拜共分六个部分:预备礼、圣道礼、祈祷礼、悔罪礼、圣餐礼和差遣礼。在圣道礼环节,主任牧师陈德宏以“加略山上的三个十字架”为题证道。

7:30,上身统一着蓝色衬衫的青年敬拜团带领会众演唱了赞美诗歌《救主》。7:50,钟鸣声响起。随后,伴着序乐,诗班、主礼人、证道人从会场后面缓步入场,队伍的前方是一位身着红袍手持金色大十字架的弟兄,诗班和牧者均着白袍。

主礼人宣召过后,全体唱诗《领到各各他歌》、宣读洁心祷文、诵读经训、诗班献诗逐一进行着。诗班的献唱《耶稣,你痛不痛?》再现了耶稣为了救赎罪人而默默背负十字架的场景。

诗班献唱过后,陈德宏牧师开始了证道。他语速平缓,声音洪亮,清晰地讲述了加略山上的三个十字架:中间的十字架——赎罪的十字架,左边的十字架——拒绝的十字架,右边的十字架——悔改的十字架。陈牧师说,这三个十字架如同镜子一般映照出我们的属灵光景。

陈牧师先从中间耶稣那个十字架讲起。他坚定有力地指出,耶稣的十字架是无罪代死,因着他的宝血洗净了我们一切的罪恶,撒但不能再控告我们,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在此,陈牧师讲述了改教家马丁路德的一个经历。在一个梦中,撒但将一个尽数罗列着路德犯过的罪恶的长卷拿到路德的面前,面对着这些罪恶,路德起初很绝望,后来转念一想,这不是全部啊,还有后面的部分——耶稣已经为我代赎了这所有的罪!当他心里有了这个确信后,撒但就退去了。除了无罪代死,耶稣在十字架上还进行了有声的代求,他不是求父神除灭那些杀死他的人,而是求父神赦免他们。因着耶稣的代求,身为父神仇敌的我们,可以成为神的朋友了。

左边的十字架是抗拒神恩典的十字架。因为自己所犯的罪而导致死到临头,他非但没有悔改,还对耶稣口吐嘲讽之言:“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陈牧师说,今天有很多的人如同这个强盗一样存着刚硬的心嘲讽基督教的上帝,他们心拒真光,在黑暗中越走越远。陈牧师藉着世界著名油画《救恩之门》分享了罪人的出路。这幅画作中的门是敞开的,但是门的外面却没有把手,原来,救恩的门是需要从里面打开的。陈牧师趁机询问大家:你们的心门是否打开了?

右边的十字架是悔改的十字架,这个强盗在生命的尽头幡然悔悟,承认自己的罪,并且称呼耶稣为主。耶稣对这个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通过这个强盗的经历,陈牧师告诉大家,救恩跟人的行为无关,不是需要等你变好了再来信,而是需要靠着信心和悔改来抓住救恩。陈牧师急切地告诉大家:“恩典已经赐下,你现在悔改,你现在就得到!”

“各各他山的三个十字架,今天就矗立在我们面前,我们怎样面对主耶稣救赎的十字架?”讲完三个十字架后,陈牧师向会众提问道。他希望会众不要像左边那个十字架上的强盗那样口出讥讽,心里拒绝,而是效法右边的那位,立时悔改,立时得着。

陈牧师证道结束后,主礼人带领大家一起进行了祈祷礼,先后为了教会祈祷、为全会众祈祷、为未信之人祈祷以及为了遭受苦难的祈祷。随后就是悔罪礼,其中包含了认罪礼和宣读赦罪文。圣诗班紧接着献唱了《如羔羊》:如羔羊,他要被宰杀;如羔羊,默默无声;如羔羊,为赎我过犯;如羔羊,付上重价;如羔羊,他舍弃生命;如羔羊,放在祭坛上……圣诗班如海浪一般的叠唱,“如羔羊”一词一浪一浪地冲击着会众的心灵。

悔罪礼结束后,就进入了圣餐礼。圣餐礼包含了会众同颂谦恭近主文、诗班献诗、恭领圣餐、共颂感谢文等环节。在恭领圣餐环节,主礼的牧师先为饼和杯祝谢,随后,会众排着队有序地一一来到牧者跟前,拿起一块小饼蘸着牧师手中的同一个杯,领取圣餐。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播放着轻缓的背景音乐。圣餐礼以陈牧师的祝祷结束。

最后一个环节是差遣礼,以启应的方式进行。主礼人:“我们要奉基督的名,勇往直前。”全体会众:“感谢上主。”

整场救主受难日崇拜仪式庄严、次序井然,诗歌与讲道并重,祷文与圣礼交融,带领信徒在敬虔中默想主的受难,在盼望中预迎复活的清晨。

版权声明

本网站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fuyinshibao2006)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刊物和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因本网不拥有其版权,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方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违反上述声明擅自使用福音时报以上内容的,福音时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