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肢体向我提出一个疑问:她听到有人说“患病的人和心灵不平安的人不能领受圣餐”。对于心灵不平安者不宜领受圣餐这一点她是理解的,但为何患病的人也不能领受呢?这让她感到困惑
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探讨:患病的人究竟能否领受圣餐?
反对患病者领受圣餐的人主要基于以下两个理由:(1)认为患病等同于犯罪。许多弟兄姊妹将疾病与犯罪直接关联,认为"因为有罪才会生病",甚至有人相信"罪越大病越重"。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患病者被等同于犯罪者,自然就不能领受圣餐了。(2)认为患病代表软弱。他们认为患病者不仅身体软弱,心灵也往往软弱(尽管现实中并非所有患病者都心灵软弱,但他们坚持认为患病者终将心灵软弱)。基于此,他们认为如此软弱的人不宜领受圣餐。
那这样的观点正确吗?
首先来谈一谈患病等同于犯罪这一观点。这种观念在信徒中颇有市场。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一个无罪(或蒙主喜悦)的人不会遭遇任何苦难,无论是身体上的疾病,还是其它困境。然而细究起来,这种看法站不住脚。
以主耶稣的使徒们为例,他们中许多人为传扬福音而殉道。从世俗角度看,这结局似乎不好;但从永恒角度看,却是好得无比的。可见,疾病和苦难与犯罪并无必然联系。现实中,有人犯罪却身体健康,也有人持守圣洁却疾病缠身。
再来思考一下“患病代表软弱”这个观点。患病者真的都软弱吗?虽然我们身边可能有患病后心灵软弱的例子,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是如此。我们不应以偏概全,更不能对未经证实的事随便下结论。
那什么样的人可以领受圣餐呢?
根据圣经教导和教会传统,领受圣餐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受过洗礼。各教会普遍规定,唯有受过洗礼的信徒方可领受圣餐。未受洗者可以观礼,但不能领受饼和杯。
2、内心应当平安。要领受圣餐礼的人,若因犯罪而内心不安,就当先警醒祷告、认罪省察,待内心在主里重获平安后再领受
3、必须真诚悔改。正在犯罪中的肢体应当暂缓领受。切莫因顾及面子而勉强领受,否则就是在“吃喝自己的罪”(参林前11:29)。
只要不是因犯罪导致的疾病,身体软弱的信徒完全有资格领受圣餐。正因如此,许多教会还会为行动不便的肢体送圣餐上门,这正体现了教会的爱心关怀。身体的疾病不应成为领受主恩的阻碍,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在基督里持守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坚定的信心。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基层教会义工。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