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安息日为圣日是十诫中的第四诫,是十诫中唯一能够被量化的诫命。因为在这条诫命中,上帝明确告诉以色列人,他们必须在七日的最后一日放下手中的工作,将这日守为圣日。不过,以色列人并未顺从上帝的旨意,而他们违背上帝诫命的结果就是遭到外邦人的侵略,被掳到外邦,服事那些哑巴偶像。
为什么安息日这条诫命这么难守呢?为什么上帝要他的百姓将这一条的时间分别出来就这么难呢?不是上帝的命令太难,超出了人的力量,而是人们不愿意放下手中的操作,为了上帝的缘故而作出一点点的牺牲。当然,新约时期的犹太人在这方面似乎已经改正,他们开始严守安息日,并且在犹太教有关妥拉的注解中,详细列明了安息日可作与不可作的事。
虽然如此,犹太人所作的仍然不讨上帝的喜悦。耶稣也不认可他们对安息日所定的种种清规戒律。耶稣在地上的时候,经常会在安息日医治病患,而这就大大引起了犹太人的不满。在犹太人看来,耶稣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安息日,甚至更可以说是在公然挑战他们的权威。接下去,就让我们藉着这段经文来看一看,耶稣是如何看待在安息日作工这个问题的。
1、犹太人因着耶稣所作的工而逼迫他
耶稣医治那位瘫痪了三十八年之病患的日子刚好是安息日。当时耶稣叫他拿起褥子走,他就走了。这时,有犹太人找到这名被医好的人,他们就告诉他,他在安息日拿褥子是不可的,因为这样作已经违反了《他勒目·米士拿》中有关安息日的规定。这个突如其来的指控让那被医好的人感到十分不安。于是他只好说,他拿褥子走路不是出于他本人的意愿,而是因那叫他如此的。由于当时他还没来得及问耶稣的名字,便意味着他无法证明“拿褥子走路”是别人叫他这么作的。正在这时,耶稣出现了。耶稣出现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醒他不要再犯罪,免得遭遇得更加厉害。圣经没有记载,他是否有遵行耶稣的教导,却记载了,那人随即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乃是“耶稣”。那人为什么要去告诉犹太人是耶稣治好了他?这个问题基本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那人是为了见证耶稣而去寻找犹太人,使犹太人知道这件神迹是耶稣所作的;另一种则认为那人是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而去告诉犹太人,是耶稣治好了他。从上下文来看,第二种观点显得更加自然。
当然,也许我们不能因此而谴责那位被主治愈的人,因为一方面也的确是耶稣叫他拿褥子行走,另一方面他如果不这么说,自己就要承担违背安息日的责任,那也许是他承受不起的。这也许也是耶稣为何要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另一个原因。耶稣已经释放了那人,不想他再为安息日的事承受压力。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看到耶稣的爱是爱到底的爱。他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将原本属于我们的重担为我们挑起来了。正如他自己所宣称的那样,若有担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他那里去,他就必使他们得安息。
2、虽然作工,却与父同工
犹太人逼迫耶稣,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耶稣在安息日医治病人且叫他拿褥子行走是违背了安息日的法规。对于犹太人的指控,耶稣并不接受。耶稣没有否认他在安息日医治了这名病患,但他并不认为这样作就是违背了守安息日的诫命。因为他并没有在作“自己的私事”,他所作的乃是“父所作的事”,他乃是父神的亲密同工。
犹太人之所以逼迫耶稣,且认定他违背了安息日,其根本原因乃在于他们对安息日之诫命的谬解。他们未曾从整体上去理解“作工”二字的含义,却只是用自己的意思去揣测上帝所要禁止的是什么样的工。如果我们仔细阅读《出埃及记》及《申命记》的相关经文,就会立刻发现上帝禁止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作工的意思是,他要以色列人放下他们平日里的劳作(就是六日中的劳作),在那一天不做平时所作的工,却单单安息、且专心敬拜耶和华。这显然不是说,在安息日人们连走路、吃饭、拿东西都不可以。另外,上帝禁止的是以色列人为了牟利或养家糊口而作的工,但耶稣所作的并不是这样的工。耶稣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从这句话我们知道,耶稣所作的不仅不是“私事”,更是一桩“救赎性的大工”。耶稣不仅自己无时不刻地安息在父的里面,更是要将他自己里面那份极大的安息赐给那劳苦担重担的人。真正的安息不是“不作工”,而是“与父同行”、“与父同工”;真正的安息不是不作工,而是能凭着信心放下关乎个人利益的私事,不凭眼见、乃凭信心,藉着信心时时刻刻与主联合在一起。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