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的困惑:请假是否等同于犯罪?

作者: 苏苏
来源:福音时报
2025-11-28 09: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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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中有一些弟兄姊妹,因故无法参加教会的侍奉或学习时,会在群里发消息请假,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使用这样的表达:“求主饶恕我的罪,今天请假”“请假,求主怜悯和赦免我的罪”。这样的表述,其实模糊了“请假”与“犯罪”之间的本质区别。

教会的侍奉和学习固然是重要的属灵操练,但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实际的困难,例如突发的身体不适、家人需要紧急照顾、工作上有无法调开的要务等。一些农村教会的弟兄姊妹在农忙时节,确实难以抽身参加聚会。因此,教会既需要学习理解,也应当给予正确的引导。

当弟兄姊妹因合理原因无法参与,能够以正常方式向负责同工说明,这本身就是对教会秩序的尊重,并非出于故意懈怠或对神的轻慢。将正常请假等同于“犯罪”,不仅会给弟兄姊妹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使他们在合理需求与属灵责任之间陷入无谓的纠结,也可能误解了神的慈爱与恩典。神喜悦我们以心灵诚实委身,也体恤我们作为有限之人的处境与软弱。

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存敬畏神的心,是否在能够参与时尽力投入,以及在确实无法出席时是否诚实沟通,而不是简单地将每一次合理缺席标签为“罪”。

当然,这并不是说教会主动给请假的弟兄姊妹“定罪”,这只是他们个人的表达方式。但当这样的说法出现时,教会也需适时予以引导和纠正。属于罪的,就是罪;不属于罪的,就不应随意将其上升到罪的层面。

教会应当通过圣经真理的教导,帮助弟兄姊妹建立正确的认识,明白神的法度既是公义的,也是满有怜悯的。对于那些因懒惰、逃避责任而找借口缺席的情形,教会当以温柔劝诫的态度指出问题,引导他们回归对神的忠心与对教会的责任;而对于那些因真实困难、不可抗的客观原因而无法参加的情况,教会则应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为他们代祷,并在可能时提供实际帮助,使弟兄姊妹感受到教会如同基督的身体,彼此担当、彼此相爱。

这种基于真理的辨别与出于爱心的引导,既能维护教会的秩序与原则,也能帮助弟兄姊妹在面对现实生活时,不致因错误的观念而陷入不必要的自责与恐惧,反而能在神的恩典中更坦然地协调信仰与生活的关系,以合宜的方式见证基督的荣美。

请假本身不属于犯罪的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看教会的集体敬拜与团契生活。教会作为神子民聚集的地方,彼此的联结与属灵的喂养是信徒生命成长不可或缺的一环。每一位弟兄姊妹都当珍惜这样的相聚,在能够参与时积极投入,因为这不仅是对神的回应,也是对肢体间的激励与建造。

当确有合理原因需要请假时,应以真诚的态度向教会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这既是对教会秩序的尊重,也体现了个人在信仰生活中的责任感。教会在收到请假信息时,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宜回应,既要避免律法式的严苛,也不可纵容对聚会轻慢的态度,始终以真理为根基、以爱心为纽带,引导信徒在自由与责任之间找到平衡,使信仰生活既蒙神悦纳,也能实实在在地荣神益人。

归根结底,核心在于相互理解。这不是无原则的妥协,而是在信仰的共同体中,以基督的爱为准绳,既尊重个体的实际处境,也顾全教会的属灵益处,使每一次相聚都充满真诚与温暖,每一次暂别也带着彼此的牵挂与代祷。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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